「車主」的呈現原則
綠牌、白牌一律為該車號領牌時的車主,若因過戶產生第二任車主,另行註記。
其名稱,綠牌以「名字+客運」簡稱,若其全銜原無「客運」二字但有「交通」或「汽車」,取之,若三者皆無,取其全銜(e.g.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公車處、鄉公所);白牌原則取其全銜,名下車輛較少的公司或法人團體看心情取其統一編號。
紅牌、黃牌為該車號最後一任車主。名稱取其於監理服務網顯示之全銜。
年代久遠無資料可考者,空白。
車牌號碼包括"-"(連字號 hyphen) 連字號不要省!
[1]
公路總局並無針對不同年代實施的車牌編碼給予官方命名
此劃分方式為
Khalid al-Hazmi所創
七代編碼在2001年前後將區段碼與流水號位置對調,因此同一流水號、同一區段碼,兩者位置不同是兩輛不一樣的車!!(e.g.FW-816 & 816-FW)
七代編碼尾數逢4跳過,八代編碼任何一位數字逢4跳過
八代一版的大客車編碼與七代的機車重疊,公路總局在2013年清查時似乎有把當時仍在使用中或有車牌/車輛失竊登記因而無法釋出的七代機車車號所對應的八代大客車車號挑掉,因此八代一版之中存在許多空號